刑满释放人员成“励志网红” 到底励了谁的志?******
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“励志网红” 到底励了谁的志 ?
主播王某(化名)把自己的《释放证明书》贴在朋友圈封面上,上面写着他 的户籍所在地、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 。不知从何时起 ,打开抖音 、快手搜索“刑满释放”,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,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。
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 ,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“浪子回头励志网红” 的新赛道。
然而,这样 的“励志网红”也问题不断 。近日 ,小红书平台账号“天郎哥哥”晒出自己的《释放证明书》并写道“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 的施舍……重获新生……希望大家关注我” ,得到很多网友支持。但很快,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。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。
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
有何乱象
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
上述小红书“天郎哥哥”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,网友纷纷表表示其“不配重新开始”并获得支持和关注,认为“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 ,真 是荒诞至极、令人愤怒” 。
与此同时 ,在微博拥有账号的“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” 的主播,自述悲惨寻亲经历,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 ,进入“社会大学”(即监狱) ,收获不少同情 。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,“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”开始直播带货,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,却被发现、曝光其所犯罪行 是强奸罪——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。消息曝光后 ,群情激愤,众怒难消,网友纷纷表示“愤怒至极”“不可容忍”。
截至发稿时,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。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“刑满释放” ,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。
有人称没有收入要“养家糊口”
主播成某(化名) 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,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 。成某告诉记者 ,这 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 的工作 ,而他现在能找到 的其他工作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” 。
事实上,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 ,某抖音账号主播 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,浪子回头 是其假人设之后 ,王某就把自己的《释放证明书》贴了出来。
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,他告诉记者 ,他做视频账号 ,因为不吐不快 。“一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 的压抑,二 是希望别人看到我 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 ,这是我的初衷,监狱里面的生活真 是太难了 。“
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是否抱有赚钱 的目的 ,王某是这样回答的:“我现在没有收入,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,别人可以买东西 ,我肯定不排斥赚钱的机会 ,就挂了。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,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。”
成某告诉记者 ,经营账号全为“养家糊口” ,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 ,但“好 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” 。
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 ,工作难找
王某告诉记者 ,出狱后,像开网约车 、送快递 、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,他都找不到。
同为“刑满释放”主播 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,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 ,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 ,最理想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的小企业 。
“刑满释放”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 。成某告诉记者 ,他曾经短暂加入过“工会”——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 的组织,需要分成30%左右 。“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,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,帮不上忙,没多久我就退了。”
成某表示 ,经历了近10年 的服刑 ,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,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 、了解的内容 。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,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 的内容,但反馈平平。2023年1月12日,成某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,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 ,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的工作 ,如果工作不顺 ,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。
是谁在关注他们 ?
记者观看直播、参与粉丝群聊发现 ,在刑满释放博主 的直播间 ,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 、和主播互动并打赏,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 ,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,送什么样的衣服是他们需要的 。
主播成某在赌场做“小弟”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 。一个关注者问成某:“(在服刑的亲友)总说让我不要去 ,麻烦 ,我该不该去?”成某回答说:“能去就去,那么说 是怕你折腾、怕你花钱、怕你费事,心里肯定是希望你去看他 的。”
争论
抛开公平与否 ,只说社会影响 ,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、走上极端 ,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 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。
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 ,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。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 ,对用户价值观 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。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 ,用“刑满释放”做流量去带货,价值观 是不对的。
刑满释放人员可当“励志网红”吗 ?
刑满释放人员可当“励志网红”吗 ?对此 ,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。
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,抛开公平与否,只说社会影响 ,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 的罪犯 、走上极端 ,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 的人有一定 的包容性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,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 ,其代表 的不仅 是一个职业,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。
2022年4月 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、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《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》 。通知提到 ,一段时间以来 ,网络直播乱象、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。通知要求,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 。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,坚持把政治素养、道德品行 、艺术水准、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。对政治立场不正确、违反法律法规、违背公序良俗 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。
朱巍表示 ,“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,比如说明星偷逃税、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,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?还 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。”
2020年7月6日 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、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 ,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 的“直播销售员”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,并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 ,引发关注。
“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,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。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 ,对用户价值观 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 。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 ,用‘刑满释放’做流量去带货,价值观是不对 的。”朱巍这样说。
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 ,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“刑满释放”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 、打赏等,“公序良俗”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 的打赏、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 的理由 ,但需要具体 、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,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 的判例。
而陈嘉伟律师提出,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的两个案例中,刑满释放人员均 是强迫卖淫 、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 的犯罪事由,有具体 的受害者和真切 的伤害 。
陈嘉伟律师表示,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 的相关个人信息 ,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、行为 ,博取流量 ,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、停止侵权行为 ,如果 是有公司策划运营 ,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。如果在自媒体、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、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,被害人可以“侮辱罪”提起刑事诉讼 。
“针对强奸罪,刑罚 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 的。但 是如果再犯侮辱罪,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,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,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 的。”
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:
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、消费 的行为 ,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,比如穿囚服直播 、讲解监狱内容信息 、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,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。
专家: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
朱巍对记者表示 ,“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 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,这也是法律的规定。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但重视价值观导向 。在导向问题上,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 ,这肯定有问题。”
记者检索发现 ,公务员 、法官 、检察官 、法院书记员 、人民银行行员、新闻记者、校车驾驶员等职业 ,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 。而直销员 、导游、出租汽车驾驶员 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 ,则是针对特定犯罪(刑罚)终生不能从事 。
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 ,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、消费 的行为 ,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 ,比如穿囚服直播 、讲解监狱内容信息 、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 ,都在平台 的规则覆盖之内。
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